| 序号 |
|
天津港保税区 |
区外 |
| 1 |
公司设立 |
经营范围无限制(可设立集加工、贸易、仓储、商品展示为一体的综合性工贸企业) |
企业设立前须确定经营范围 (不可以兼营复数的行业) |
| 2 |
加工贸易、外汇 |
1.企业可以保留出口所得外汇
2.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|
1.所得外汇收入必须结汇成人民币
2.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|
| 3 |
自用设备等 |
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、建筑材料以及合理的办公用品等免交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|
经有关部门批准,鼓励类项目的生产设备可以免交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|
| 4 |
仓库物流 |
1、物流设施以及进口运输设备等免交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
2、区内所有的仓库都被认定为保税仓库 |
1.保税仓库资格的取得必须经海关批准
2.不能免交关税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