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我区工商局领取并填写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书》、《委托办理名称登记证明》,名称中不可使用“公司”、“有限”或者“有限责任”字样。
填写《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档案》、《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委派代理人证明》,并按该登记档案要求提交材料。
时限:最多5个工作日
注册登记费为:相当于人民币1000万以下的, 收取注册资本的万分之八; 超过部分收取超过部分的万分之四。最高不超过4.4万人民币。外加10元人民币的工本费
到公安局(保税区机关服务中心内)办理 时限:按照不同要求,所需时间不同,最长3个工作日。
费用:按照不同要求,所需费用不同。

填写《天津市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》,并到技术监督局(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内)办理。
证书:108元 IC卡:40元

所需材料:1.法人代表身份证、护照2.法人代码证 3.营业执照正、副本 4.银行基本帐户 5.租房协议

所需材料:1、 营业执照副本 2、 组织机构代码证 3、 房屋租赁协议、发票 4、合伙协议 5、 公章

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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